关于2024年湖南科技大学星级志愿者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湖南科技大学志愿服务注册认证体系,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等条例规定,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志愿者星级认定工作,现将2024年湖南科技大学星级志愿者认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4年3月24日前完成
二、认定对象
湖南科技大学在籍在校大学生中提出申请的注册志愿者
三、工作要求
1.认定基础为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自注册以来至今,有依据、可查询的志愿服务时间、次数达到一定水平,依次分为五个星级。
2.认定程序:
(1)填写汇总表,并与志愿服务经历证明材料发送至各分会志愿团进行审核。
(2)院系审核通过后,于3月17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及认定四星,五星级志愿者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青年志愿者总会邮箱hnustqz@163.com,纸质档需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7日18:00前交至青年之家103办公室,进行校级复审。
(3)各学院分会需在3月19日12:00前在本学院内公示三天一星、二星及三星级志愿者名单,在3月21日18:00前将公示名单及汇总表(均需经学院盖章)电子档发送至青年志愿者总会邮箱hnustqz@163.com,进行校级复审。
(4)3月24日前最终生成星级志愿者名单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报名:申请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
2.证明材料应至少包含志愿服务组织单位或被服务单位证明材料,假期志愿服务应尽可能多的收集照片、新闻报道截图、志愿汇APP志愿服务活动截图等证明。
3.其余详细信息请参照以下附件。
联系人:
唐老师:58291427
樊同学:15547737115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星级志愿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星级志愿者推荐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星级志愿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青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湖南科技大学志愿服务注册认证体系,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保证志愿服务的高效性和长期性,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等条例规定,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志愿者星级认定工作,特制定《湖南科技大学星级志愿者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自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二条
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分会应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本办法对我校在籍在校大学生中已注册并提出申请的青年志愿者进行星级认定。
第三条
星级志愿者认定由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分会具体执行,于每学年三月份开展认定工作。
第二章 机构职能
第四条
为进一步做好湖南科技大学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及认定等工作,规范湖南科技大学志愿者志愿服务的工作程序,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成立星级志愿者认定委员会,负责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和认定工作。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分会作为委员会委员协同开展工作。
第五条
星级志愿者评定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审核并评定各星级志愿者;
(二)建立星级志愿者信息数据库;
(三)处理星级志愿者评选过程中的申诉等问题。
第三章 认证程序
第六条
申请:我校在籍在校大学生中在志愿汇平台已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均可提出星级志愿者认定申请。申请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与志愿服务经历证明材料共同上交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分会。申请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无名额限制。证明材料应至少包含志愿服务组织单位或被服务单位证明材料,假期志愿服务应尽可能多的收集照片、新闻报道截图、志愿汇APP志愿服务活动截图等证明。
第七条
院系审核:志愿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分会负责初审。申请一至五星级的志愿者由各学院团委审核并形成建议名单,在申请表上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上交校团委。
第八条
校级审核:校团委负责审核全校各院系星级志愿者的申请材料,确定通过审核的星级志愿者建议名单。
第九条
公示:建议名单需在校(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三天。在校期间,若星级志愿者本年度星级不变,四至五星级志愿者服务经历也应通过媒体公开,仍与新增的本星级志愿者一同进行公示。
第十条
认定及表彰:公示期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星级志愿者名单,并下发表彰文件。
第四章 认定标准
第十一条
认定对象:湖南科技大学在籍在校大学生中提出申请的注册志愿者。
第十二条
评选基础:志愿者按累计志愿服务时间的不同,分为5个等级进行分别授予荣誉。
第十三条
服务时长为认定对象的志愿服务总时长。原则上每人每日志愿活动可发放志愿工时总计不超过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校团委进行书面说明。
登录志愿汇APP,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注意填写所在学校及学号),以注册成为志愿者,加入“湖南科技大学”相关志愿团体,至少参加过一次志愿服务并且获得认证时间;
注册志愿者初始状态为无星级。申请各星级申报要求具体如下:
一星级志愿者:有依据,可追溯的志愿者服务认证时间累计达到50小时;每学年积极参加所在志愿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
二星级志愿者:有依据,可追溯的志愿者服务认证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每学年积极参加所在志愿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8次。
三星级志愿者:有依据,可追溯的志愿者服务认证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每学年积极参加所在志愿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0次。
四星级志愿者:有依据,可追溯的志愿者服务认证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每学年积极参加所在志愿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2次;参与团省、市委、及省市级部门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并表现突出。
五星级志愿者:有依据,可追溯的志愿者服务认证时间累计达到400小时;每学年积极参加所在志愿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5次。参与团省、市委、及省市级部门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并表现突出。
第十四条
重大事件认证: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例如参与疫情防控、精准扶贫做出突出绩效者,可提出书面申请证明,经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破格升星;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失误,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或造成不良影响,评定委员会有权取消该志愿者参评资格。
第十五条
认证方法:在志愿汇APP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注意填写所在学校及学号),以注册成为志愿者,加入“湖南科技大学”相关志愿团体,在志愿汇中按以下步骤生成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我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制作我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寸照上传”-“按志愿服务时长生成证明”-“按总信用时长+总荣誉时长”-“下载”。
第五章 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认定监督:志愿项目岗位的申请和工时的认定将在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的监督下执行,具体操作由星级志愿者评定理事会完成。
第十七条
随机抽查: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将对各个志愿项目活动进行不定期抽查,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汇APP信息统计核实、志愿者随机抽查、接受举报等,每月一次。
第十八条
存档备查: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分会应及时记录本学院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时的相关情况,并保存好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每学期末将汇总资料报至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以备查验。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执行之日起,我校“五四评优”中的“优秀青年志愿者”奖获得对象必须为星级志愿者,国家、省、市级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共青团干部推荐对象必须为星级志愿者。我校“五四评优”中的团体奖项优先考虑星级志愿者认定率高的团体。
第二十条
星级志愿者可在我校负责的大型赛事、活动志愿者招募中享有优先权。星级志愿者优先入选团委各类志愿服务计划(例如:三下乡重点团队等)。
第二十一条
为树立榜样,校团委将对四星、五星级志愿者中的优秀代表进行专访和重点集中宣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对大一、大二的已注册青年志愿者要求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对大三及大三以上的已注册青年志愿者要求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否则取消其下一年度星级志愿者认定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认可各青年志愿者在办法执行前的各类志愿服务经历,须由志愿者本人向学院团委提出认证申请并提交材料,院系盖章后视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如有变动,请各学院以通知为准,做好学院的推荐评价工作。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星级志愿者推荐申报汇总表
推荐学院(盖章):
序号 |
姓名 |
志愿汇志愿者编号 |
服务总时长 |
志愿服务活动获奖情况 (选取最高的2-3项奖励填写) |
申报星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