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迎接五四运动100周年和我校建校70周年,积极开展党建带团建、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集中展示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崭新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典型的热情,切实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校团委决定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基础上,评选出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个人,并于“五四”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集体奖项及名额
1.五四红旗团委 5个
2.优秀学生分会 5个
3.优秀志愿团 5个
4.十佳科技创新团队 10个
5.十佳学生社团 10个
6.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团支部总数的10%)
7.优秀分团校 5个
(二)个人奖项及名额
1.五四青年奖章 5名
2.青年岗位能手 10名
3.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 10名
4.五四青年标兵 10名
5.优秀共青团员(占团员总人数的7%)
6.优秀共青团干部(占团员总人数的2%)
7.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占团员总人数的1%)
8.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占团员总人数的1%)
9.优秀青年志愿者(占团员总人数的1%)
10.优秀编辑 50名
11.优秀记者 50名
二、评选标准
(一)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与国情教育;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扎实,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100%录入 “智慧团建”系统;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积极参与本级和上级团组织的团学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人数比例达本学院学生总数80%及以上,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青马工程”,青马结业率达90%及以上。本学年度在学校团学活动承办、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团学改革创新等方面有重大贡献,或有团员青年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小平科技处创新团队”等荣誉或获“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节能减排”等赛事国家级金奖等荣誉的团委优先评定;本年度学院团学工作有出现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以及网络舆情事件并引起较大负面影响的,不能申报参评。
2.优秀学生分会:贯彻落实《湖南科技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南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注重加强对学生会的改革;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原则,积极参与学风校风建设,维护学校稳定;坚持民主选举、按时换届,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干部培养计划;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校团委、校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日常工作规范有序;积极为同学排忧解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定期开展特色活动,工作有依托,活动有阵地,经费有保障;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品行端正,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本年度学院学生干部工作有出现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以及网络舆情事件并引起较大负面影响的,不能申报参评。
3.优秀志愿团:团队组织架构相对完善,工作内容划分明确,成员任务分配合理;制度建设相对健全,贯彻落实程度较高,具有配套的例会制度、财政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文化氛围相对浓厚,团队文化特色鲜明(如独特的组织活动形式、特色项目等),在学生群体中影响广泛;团队志愿服务成员参与度高,态度积极,工作实效性强,服务总次数较多、时间较长(以团队提交的相关资料和记录为参考审核依据);团队服务质量较高,服务形式创新多样,针对性灵活性较强;团队活动策划周密,准备充分,具有全面完整的策划方案,活动流程衔接紧凑,环环相扣,活动效果良好,且重视活动总结,力求以往鉴来;已在湖南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我来帮”手机app客户端)注册,注册志愿者人数不低于学院学生人数的85%;积极配合和完成校团委及上级组织部署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项目比赛。本年度学院志愿服务工作有出现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以及网络舆情事件并引起较大负面影响的,不能申报参评。
4.十佳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团队应成立并运行一年以上,有固定的支持体系,固定的实验场所、稳定的指导教师团队,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一定的阶段成果,已获得至少一项省级及省级以上奖励或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已申报知识产权;鼓励结合卓越学子计划团队,跨学院跨学科申报。
5.十佳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的规模,严格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社团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经费报销合理、规范,财务明晰,运行良好,成立了团支部;定期开展活动,团内活动丰富多彩,特色鲜明,在服务青年学生、活跃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且社团总分数排名需同时满足“根据上学年末社团加减分总分的60%和上学年两次团活平均分的40%进行排名,总分名列前25”以及“根据上学年末社团加减分总分的40%和本学年第一次团活总分的60%进行排名,总分名列前25”这两项条件。本年度获评省级及以上百优十佳学生社团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本年度社团工作有出现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以及网络舆情事件并引起较大负面影响的,不能申报参评。
6.五四红旗团支部: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担负起团员教育、团员管理、青年服务等职责,规范团员发展和团费收缴工作;团支部与班委会配合默契,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全体团员学习成绩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现象;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和团组织生活会,按期换届,支部成员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支部建设规范,支部所有成员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本年度支部工作有出现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以及网络舆情事件并引起较大负面影响的,不能申报参评。
7.优秀分团校:分团校组织机构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坚强有力,工作扎实有为,常态化开展团员团干培训活动;积极组织和选拔团干参加“青马工程”与网络青马培训,督促学生参加青马讲座和网络在线学习,学员结业率达90%及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分团校活动,并向学校团校进行报备,活动影响好,宣传报道及时;依托学院自身特色,积极引导学生进行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积极创新。本年度团校工作有出现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以及网络舆情事件并引起较大负面影响的,不能申报参评。
(二)个人奖项
1.五四青年奖章。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出生)的青年教师或学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学生参评则团员评议等级为优秀,且参加青马工程培训并顺利结业,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荣誉;老师参评需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且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荣誉。
2.青年岗位能手: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路线,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耐心细致,责任心强;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工作技能,业务素养高,是科研、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岗位能手;具有创新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较好的工作效果,得到本单位领导肯定,受到师生赞誉;工作及成效较好,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5月1日后出生),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3.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团的岗位,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密切联系青年,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影响力、号召力;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五四青年标兵:政治思想好,能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好,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能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专业技能考试(如计算机等级考试,程序员、会计师考试等)合格,外语等级考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遵章守纪好,能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稳定,模范遵守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综合能力强,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宣传教育、文体活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并有2项以上(含2项)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奖励;团员评议等级为优秀;参加青马工程培训并顺利结业。
5.优秀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已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组织观念强,能始终以一名共青团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校、院组织开展的各项团的活动,在宣传教育、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20%,无课程重修现象,专业技能考试(如计算机等级考试、程序员、会计师考试等)合格,外语等级考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团员评议等级为优秀;团龄1年以上,并已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外语考试、专业技能、校级综合奖学金,18级不做要求)
6.优秀共青团干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觉悟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工作热情高,热爱团的工作,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奉献精神强,创造性地完成团的各项工作;学习成绩好,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学生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0%,专业技能考试(含计算机等级考试,司法考试,程序员、会计师考试等)合格,外语等级考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无课程重修现象;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效果好,在共青团及其它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综合奖励;团员评议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已参加2018-2019学年度青马工程或网络青马培训并顺利结业;并已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外语考试、专业技能、校级综合奖励,18级不做要求)
7.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政治思想好,遵守校规校纪;学生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70%,所学课程无重修现象;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活动,在学生科技活动中起骨干和带头作用;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科技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团员评议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8.文体活动先进个人:政治思想好,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成绩良好,学生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60%,所学课程无重修现象;集体荣誉感强,热爱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全校性大型文体活动3次以上并获有名次证书(一次国家级文体活动等同于三次校级活动;一次省级文体活动等同于两次校级活动;两次院级活动等同于一次校级活动)。有较好的文体素质,在各类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团员评议等级为良好及以上。优先计算文体类活动证书(参考计分:院级证书1分,校级证书2分,省级证书4分,国家级证书6分),同等条件下,再按成绩先后排名选拔。
9.优秀青年志愿者:已在湖南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我来帮”手机app客户端)注册;思想政治好,遵守校规校纪;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生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70%,所学课程无重修现象;积极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5次以上,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同学中反映良好;团员评议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10.“优秀编辑”: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本年度在校、院网络、平面等媒体担任编辑;在组织策划、版面设计、栏目编排等方面成绩突出;团员评议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11.“优秀记者”: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参与新闻采写工作,本年度在校内外新闻媒体(报纸、网络、刊物等)发表稿件累计五篇以上(含五篇);团员评议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三、具体要求
(一)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各学院团委自行申报,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集体奖励申报表》、汇总表和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按照指标体系整理的自评表及其支撑材料。
2.优秀学生分会:各学院学生会自行申报,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集体奖励申报表》、汇总表和1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按照指标体系整理的自评表及其支撑材料。
3.优秀志愿团:由各青年志愿团自行申报,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集体奖励申报表》、汇总表和1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及按照指标体系整理的自评表及其支撑材料。
4.十佳科技创新团队:各团队自行申报,各学院团委择优推荐1个团队参评,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表》、汇总表和1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
5.十佳学生社团:由各学生社团自行申报,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集体奖励申报表》、汇总表和1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及按照指标体系整理的自评表及其支撑材料。
6.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团支部自行申报,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集体奖励申报表》至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按指标择优推荐,将申报表纸质档材料上交至校团委。
(二)个人奖项
1.五四青年奖章:各学院推荐1名,要求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教师个人奖励推荐表》或《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学生个人奖励推荐表》、汇总表和10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
2.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各学院团委推荐1名,要求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教师个人奖励推荐表》、汇总表和10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
3.五四青年标兵:由各学院团委推荐(团员人数15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1人,1500人以上的学院可报2人),在4月2日之前登录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测评系统于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学生个人奖励推荐表》、汇总表和10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
4.青年岗位能手:由各学院团委推荐(团员人数15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1人,1500人以上的学院可2人),提交《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教师个人奖励推荐表》、汇总表和10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及支撑材料。
5.“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团支部推荐,所在学院团委根据分配指标组织评选;以上奖项评优推荐请于4月2日至4月12日期间登录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测评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各学院4月15日之前完成审批,逾期未完成,将视为自动放弃。“优秀编辑”、“优秀记者”由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各学院团委推荐。
四、注意事项
1.“五四红旗团委”、“五四青年标兵”需上交纸质档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及所有获奖支撑材料,申报材料不得超过规定字数,所有纸质档材料胶装装订。
2.以上材料请于4月2日报送至校团委(综合楼B311),电子档(以“学院名称+五四评优”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8@126.com,支撑材料只需电子档,材料不要过度包装。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组织评审,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编辑”、“优秀记者”无需提交材料。
3.各学院上报材料须严格按照文件内附件格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不得有多余改动。
4.各学院要以此次评优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典型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和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5.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推报、层层公示,全程阳光。评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报请学校同意后,将取消相关项目的评优资格。
6.各学院评优推荐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优材料于4月2日一并报送校团委(综合楼B311),逾期视为弃权,推荐表格请参照相关附件。
7.研究生参评相关奖励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个人奖励推荐表(学生)(见附件5)。
8.各学院填写表格获奖情况与外宣情况时,需注意奖项与外宣情况分别标注,并按照时间进行排序,标明序号。奖项需填写与奖状相符名称。若没有证书类支撑材料,则需提供该奖项公示名单并将获奖人用显著记号标明。外宣情况后需附有有效链接。
9.各学院上报电子档材料时,需统一上传Word文档,支撑材料需按照时间进行排序,以便审核。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五四评优各单位评优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表
附件4: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个人奖励推荐表(教师)
附件5: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个人奖励推荐表(学生)
附件7: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汇总表
附件8: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个人奖励汇总表(教师)
附件9:湖南科技大学2018-2019学年度个人奖励汇总表(学生)
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